法制社会网讯 9月29日,河南省尉氏县医保局副书记、副局长王赟、药械招采股股长貊建合、带领招采股工作人员对纳入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的零售连锁药店销售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检查组先后来到该县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三贤路店、开封市百氏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三贤路店和河南本草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三贤路店,对照《开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对纳入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的零售连锁药店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对三家药店集采药品的购进、销售和登记及售后追溯执行情况进行了督导,全面了解了零售连锁药店对集中采购药品的进、销、存的管理情况,规范了不足之处,对以后国家集中采购药品的发展做了讲解,并实地察看了三家连锁药店的仓储、配送、冷链等硬性条件。
设置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定点零售药店,能够确保集中带量采购成果落实落地,使质优价廉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更好地惠及人民群众,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文图 / 沈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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