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情况的通知,唐河县中等职业学校因提供的餐具不合格,被责令整改并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以下是通告原文:
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批次不合格餐具
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按照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南阳市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的通知》(宛市监办〔2021〕34号)有关要求,于2021年10月25日对我县唐河县中等职业学校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检验结果2批次餐具不合格(检验报告:NO:F2021111123167、NO:F2021111123168)现将核查处置结果通告如下:
1、抽检基本情况:
唐河县中等职业学校于2021年10月25日消毒并使用的“大碗”“盘子”由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样,经河南中标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测,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唐河县中等职业学校送达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须知》、《检验报告》,告知其享有异议或复检申请权利。
唐河县中等职业学校使用的消毒餐具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对该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编辑:NEWS1